360上诉腾讯二审无进展 仍然维持原判


发布日期: 2015-01-20      作 者: 风林火山系统下载      来 源: http://www.zrkj.net

  360上诉腾讯二审无进展,仍然维持原判。所谓的3Q大战尽管进入了尾声,但是历时四年多的大战似乎与当初没有什么变化,众所期待的二审判决依然维持原判。16日上午9时30分,最高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上诉人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一案。法院裁定驳回360上诉,维持原判。

360与腾讯诉讼二审无进展 维持原判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本案主要有五个焦点问题:

  第一,如何界定本案中的相关市场。

  第二,关于被上诉人即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是否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第三,被上诉人是否构成反垄断法所禁止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

  第四,一审法院审理程序是否违法。

  第五,法律责任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宣布,一审判决认定事实虽有不当之处,但适用法律正确,裁判结果适当。上诉人的上诉理由虽部分成立,但不影响本案裁判结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判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奇虎公司一审起诉称:腾讯公司和腾讯计算机公司在即时通信软件及服务相关市场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在此案件一审中,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奇虎公司关于综合性即时通信服务构成一个独立的相关商品市场以及本案相关地域市场应为中国大陆市场的主张均不能成立。腾讯公司和腾讯计算机公司既不具有控制商品价格、数量或其他交易条件的能力,又不具备阻碍、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的能力,在该相关市场不具有支配地位。

  由于奇虎公司对本案相关商品市场界定错误,其所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腾讯公司和腾讯计算机公司在相关商品市场上具有垄断地位,故奇虎公司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不能成立,驳回奇虎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一审之后,奇虎公司不服提起上诉,称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程序违法,请求本院撤销一审判决,将本案发回重审或者改判支持其诉讼请求。

  该案是我国互联网历史上诉讼标的额最大的垄断案件。涉诉双方均为国内互联网领域中的领军公司,双方之间爆发了多起诉讼,被业界称为“3Q”大战。本案是“3Q”大战中最引人注目的案件。如无意外,今日最高法的宣判,为持续数年的“3Q大战”互诉事件画上句号。(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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